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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工:

学校2016年出台了《西安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财务﹝201610号),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学校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教职工公务支出财务报销业务顺利办理,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尽快提交申请办理公务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务卡办理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公务卡申办申请表(请到综合二楼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313室领取);

3.公务卡办理声明(电子版在财务处网页下载或到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领取纸质版)。

二、温馨提示

1.根据前期办卡反馈信息,办卡人提交的手机号码持卡人必须是本人,手机号也为本人日常使用,否则可能审核不通过和无法及时获得送卡及交易通知(公务卡采用邮寄方式联系办卡人当面签收)

已申请办理公务卡但尚未收到卡片的老师,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联系方式:吴凡(82312607)、陈永军(82312259

2.公务卡申请表和声明必须有本人填写,特别注意所有签名字体一致,否则会造成申办审核失败。

三、办理流程

    办理人将办卡资料提交至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综合二楼313室),财务处将在每月中、月末统一办理校内手续后送银行,一般情况在送银行后需一个月时间完成审核发卡手续,申请老师可根据提交时间计算大致收卡时间,届时注意接听电话收卡,收卡后按操作激活。

办卡财务处联系人:吴凡(82312607)、陈永军(82312259)。

四、公务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第二条:公务卡是学校工作人员用于日常公务支出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个人信用卡。

第三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和科研支出,除个人劳务费用外,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应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

办法全文在财务处网页【规章制度】【校内制度】下载)

五、特别说明

1.我校公务卡账单日统一为每月15日。账单日后第25天为到期还款日。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5天(每月16日消费,免息还款期为55天;每月17日消费,免息还款期为54天,依次递减)。

2.公务卡有存款余额时可以在中行任一网点柜台、陕西省内中行ATM机取现免收手续费。存款余额指公务卡可用余额超出信用额度的数额。举例如下:

 

说明:上表“公务卡额度2”为一个账单期内公务消费报销后和个人消费后公务卡的可使用额度。当“公务卡额度2”减去“公务卡额度1”正数时为可取现金额,负数时为需还款余额。

3.公务卡属于信用卡的一种,请教职工在公务刷卡使用后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及时还款,由于超期未报销造成的滞纳金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由教职工个人承担。如果公务业务多,不能及时报销建议绑定工资卡作为自动还款账户,避免逾期带来的影响。

 

                      财务处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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