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共同违纪主要是指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 为首者,主要是指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党员。除非《条例》另有规定,对为首者,从重处分。 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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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对一般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详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详细]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从内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不能投鼠忌器,王顾左右而言他,采取鸵鸟政策,这个必须说清楚。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消弭隐患、...[详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提供了基本依据。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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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