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评审过程条理化,相应也要求申报人填表规范化,为便于评委准确掌握申报人的情况,特制定本评审表填写说明,请各申报人按此要求填表。
一、申报人在填写评审表前,请认真学习西理人字[2003]14号文。
二、整体要求
1、字迹要工整,用蓝、黑钢笔书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2、本表为存档材料,需贴照片。
3、表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可查证。
4、表中除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一律不得夹带其他个人情况说明。
5、表中个人总结、教学、科研、论文、著作、获奖等均为任现职以来的,当预留位置不够时,可另加附页(须是整页)。
三、表内内容
1、封面“申报评审任职资格”一栏,指拟申报职务资格名称。
2、P1填写内容到人事科审定。
3、P2“学习经历”无学历的进修情况。
4、 “获校级以上各类表彰情况” 指校级以上表彰情况,含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实验教学骨干等,不含教学、科研获奖奖励。
5、科研项目填写顺序为:⑴学校立项的各项科研项目①已完成且经验收、鉴定的项目②已完成尚未验收、鉴定的项目③在研项目;⑵本人主管、主持完成的各项技术工作、实验教学任务⑶本人参与完成的各项工作。
6、第三大检索及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在认定时请提供收录的原始证明,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网络版”或“光盘版”及收录号。
在刊物名称及出版社名称下请注明出版号,如:ISSNxxxx-xxx或ISBNx-xxxxx-xxxx-x等;其获奖在相应备注栏中填写。
清样、校样、证明一律不认,请不要填入表中。
7、申报高职者填写两篇代表作,其余申报人不填。
8、 “考核情况”请从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实绩等方面对填报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注明近五年考核结果。
四、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