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0年学校工作,并做好2021年学校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照2020年学校工作要点及各自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客观、准确地总结本单位2020年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见附件1),行文要求简洁精炼、重点突出、数据翔实。其中,对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中有指标要求而未完成的,要切实提出具体对策和改进措施。
二、在全面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上级部门有关工作安排要求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明确发展思路,落实任务要求,拟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认真填报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表(见附件2)。
三、请将总结和计划通过OA系统,选择“综合办公——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阅签审核后,提交至党委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23日前提交,2021年工作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82312056。
附件:1.2020年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2.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