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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度立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文章来源:工程训练中心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度开放课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开展已两年,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实管[2017]3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将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照合同书中的基本要求考核指标,提交验收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度开放课题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我中心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3)及相应材料。

2、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审阅验收资料、ppt答辩(具体线上线下根据中心工作情况确定)、实地考察(如有必要)、公示初审名单、发布评审结果。

3、ppt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集中答辩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PPT汇报),专家质询3-5分钟。

、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完成将限制其后期相关项目的申请。

该项目一般不允许延期,如确实遇到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心综合办公室报告其原因、项目进展及后续规划,并由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

填写完成《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

2、支撑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报书》(复印件)、《开放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实验报告、报销凭据等资料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

、时间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验收资料纸质版报送至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二期工程训练中心综合办公室(3-204室)。《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工程训练中心邮箱。

2、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实管[2017]3号)、《西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理工财务【2017】15号)、《西安理工大学报账通则》的通知(西安理工财务【2017】11号 )等文件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提交验收资料时务必保证100%完成了研究任务,完全达到了合同书中约定的考核指标,成果必须出刊且密切相关并已标注。

4.附件1为立项的项目清单,如有遗漏或不对之处,请及时来电确认。


联系人:魏玮、尚军

邮寄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号,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西区(二期)工程训练中心

联系电话:029-62690260/18682952505

邮箱:gcxlzx@xaut.edu.cn





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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