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舟沉人覆,身败名裂。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详细]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始终保持党纪学习教育的正确方向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详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外工作违规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1.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 《条例》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给予相应处分。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上级批准...[详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对泄露组织秘密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详细]
违规干预和插手的事项涉及范围较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重点对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公共管理活动等作出规定。 1.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详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共产党员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详细]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调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分两款对统计造假作出规定。第一款规定:“进行统计造假,...[详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详细]